“鸡精”竟有假冒,判!
鸡精味道鲜美
是家家户户必备的调味品
但你有想过
你买到的很可能是假的吗?
“在这个网店购买的XX鸡精、
XX鸡精质量不好,
口感和真的不一样,感觉是假货。”
“我当时在网上就是看到便宜,
才买的。”
原来,这些消费者在网上店铺
购买的品牌鸡精都是
小加工作坊生产的假冒产品。
基本案情
2022年5月,某饭店经理王先生网购了一箱鸡精,后厨向他反映说这些鸡精从包装到味道都不如以前买的,陈先生认为自己买到了假货,于是选择报案。
犯罪嫌疑人梁某、范某、周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自己制造假冒名牌鸡精的犯罪事实。
经审查,2022年,被告人梁某等人未经厨邦鸡精、安琪酵母等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乡镇成立加工作坊,从许某某处采购鸡精原料及各类品牌包材,伙同范某、周某等人从事假冒厨邦鸡精、安琪酵母的加工生产,并在网络平台上注册多个店铺进行销售,销售金额91万余元。
检察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上述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上述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民以食为天。
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切莫贪便宜,
要选择正规渠道,注意辨别真假。
一旦发现存在质量问题,
要及时保留好相关购物凭证,
与商家协商解决,若商家拒绝协商,
要及时通过相关平台维权渠道进行维权。
文字:黄云
编辑:何燕燕
审核:政治部
审签:李铁